本人住在加州。出租房的合同裏是禁止租戶養寵物的,但沒有記述具體的懲罰條款。中介沒有寫,因我當時隻強調了不能養寵物,沒有靠考慮如何懲罰違約,也是我的我疏忽。打理花園的費用是我自己付的,主要是考慮租戶不負責任。
昨天園丁打來電話,說租戶在後院養狗了,把草坪弄的一塌糊塗。
我應該怎麽辦?
1。應該給她發個email,告訴她把寵物弄走?
2。想過去看看把房子和院子搞成什麽樣了,沒有他們的允許我們是不是不能進院子?
3。在email裏告訴她我們想看看院子。不論有沒有她的允許,我們都可以進去看看?
還有,就是我是不是需要證據?她不承認呢?去看的時候,是否可以拍點照片或者錄像。。。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