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應該是你的保險公司幫你 處理。請律師比修車費用高。保險公司的條紋都是對他們自己有力而且他們有法律顧問和自己的律師。支票前麵已寫了“Full and Final Settlement of Diminished value"。你的"第二個理由就是我沒有看見那句話“full and final settlement",我連名字被寫錯了都沒有發現,他們在支票後麵 endosement 的地方也沒有任何文字"這種理由很蒼白。Cashed out check就意味你接受了賠償,這就是為什麽你的保鮮公司不幫你處理。你覺得法官會為你沒仔細看而改判嗎?如果是我就當花錢買教訓。
回複:cash out 保險公司寄來的一張支票,是否就不能再追究對方的責任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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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回複,很喜歡跟你討論一下。
-左右為難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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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2013 postreply
11: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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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保險公司沒有介入這個案子,因為是我的車被撞了,不是我的過錯
-左右為難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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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2013 postreply
1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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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這種東西都是cash out就等於接受term的
-jojo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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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2014 postreply
11:5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