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的話,出出氣就寫去醫院網站或報紙,讓醫院主動回複你。
可是就算如此,他們應該會按記錄,要是夠壞,說不定還能告你毀謗了。
普通人跟他們打官司一般贏不了的,因為他們有自己保護自己的係統,而且配備專門律師。我們普通人一般不會當時收集證據,要有這個想法,應該當時就開始收集所有有關證據而且在你知道他記錄你沒說的症狀時立即找有關部門投訴。就算如此他也可以否認的。
我跟律師幹過活,醫療事故很也見過挺多,贏得太少太少,幾乎沒有,多數最好的結局就是醫院自己找上來說私了,贏的除非重大事故而且親眼所見,否則有些家屬都不知道他們幹了什麽導致問題的。
而且medical problems, 本來就沒有100%。這也是一個他們慣用的好借口,誰也不能保證,他們又不是神,事實也確實如此。所以真很難推倒他們的。
sigh~~~小孩子沒事就好,35周也不算太早了,到三歲應該可以趕上同齡小孩子了。
還是放了這個結,算了吧。
不然等小孩子長大了教她做個律師,專門做medical case :)
抱抱,算了吧,take ca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