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幫這家母女
前麵的狗血就不講了。
大概是夫妻結婚七年,
育有二女。
女方一直工作,
男方一直不工作。
婚後立刻買有一房,
06年購入,市值26萬。
婚姻無法維係,
拒女方說,
男方有別的女人,
但是似乎沒證據,
一是女方直覺,二是近一年之內,
男方總是選擇周末外出,
不顧一個六歲,一個一歲的孩子。
男方吸毒,可能大麻
9月底,又一個周末,
男方外出歸來,
夫妻例行吵架
女方的哥哥趕來,
把男方趕走。
女方開始離婚手續。
不想,男方也找了律師,
律師已經給女方發信,
說男方同樣擁有房子一半的產權。
另因女方工作,
未來女方開始拿pension時,
必須交給男方一半。
現在,女方辛苦工作,
將來要養孩子,
房子要分給男人一半,
老了後,
還要付他pension。
感覺太不公平啦。
另外,女方'找到一些收據,
是男方給別人作工的證據,
約有十萬刀,
但因為男方隻收現金,
所以早就明確告知女方,
自己不掙錢,
不付任何撫養孩子的費用。
怎麽幫幫這家母女呢?
謝謝
update,
因為男方提出要分房子,
女方認為,
房子隻還了七年貸款,
而且是6% 利率,30年,
房子的市值又在降,
現在剩餘的貸款還抵不上市值。
所以女方想簽個協議,
把房子全權給男方,
貸款也由他負責,
這樣行得通嗎?
有沒有要注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