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Both Parties will otherwise waive all claims against the other;
問題二:對方的lien從技術上看是無效的,我們其實本可以采取motion的方式來release這個lien,現在對方拿著這個無效的lien來要求我們封口,我們應該如何談條件才能爭取到對自己最有利的terms?(我們已經在政府部門把對方告了,隻不過政府動作慢,估計對方還不知道)
問題三:對方律師提到要我們簽字後發給他這個email,但是沒提他們那邊如何簽字,這個正常情況下該如何操作?
問題四:對方寫的“ CR2A”這是什麽意思呢?
問題五:對方在release lien一條沒有寫明任何時間限製,不知道正常情況下release lien要多少時間?我們想給對方加一個時間限製,如果規定時間內沒有release 這個lien,這個協議自動無效,可以這樣做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