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分手,你沒必要替他背車。
但反過來說,他既然付了首付,房子應該是有他的股份。如果車也是他付的首付,那他也有股份。他其它欠你什麽債,你一筆一筆列清,看是否用房子抵、用車抵。
總歸是應該算清楚,硬賴他房子硬賴他車,我感覺不是好的解決之道。
感情都曾經好到合買房子的地步了,就算分手又何必彼此算計呢,公公道道比較好。
應該是一碼歸一嗎吧?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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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情況是。。。
-him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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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2013 postreply
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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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認為,一碼歸一碼。他跟女人聊天不等於他沒有房子產權。
-稻穗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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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2013 postreply
21: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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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脾氣真好!
-每天都是好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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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2013 postreply
08: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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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因為愚蠢要交的學費.不要歸於情.
-老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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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2013 postreply
16: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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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帖子裏麵是一團漿糊
-多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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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13 postreply
23: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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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她下麵說的話,更漿糊。深覺那男人其實不易啊。
-稻穗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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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13 postreply
09: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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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不要因為愛,而給男人買單
-浴火鳳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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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13 postreply
22: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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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以為愛就是一切,為“愛”買單,缺德的男人巴不得你這麽傻,自己暗地偷著樂!
-green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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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2013 postreply
1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