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分手,你沒必要替他背車。 但反過來說,他既然付了首付,房子應該是有他的股份。如果車也是他付的首付,那他也有股份。他其它欠你什麽債,你一筆一筆列清,看是否用房子抵、用車抵。 總歸是應該算清楚,硬賴他房子硬賴他車,我感覺不是好的解決之道。 感情都曾經好到合買房子的地步了,就算分手又何必彼此算計呢,公公道道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