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芝麻,丟大西瓜.

回答: 跟公司的官司,要不要接受和解?haochizhu2013-06-26 07:32:44

錢, 一年的工作經驗證明都是微不足道的事情.

FIRE是你真正應該權利去弄掉的. 如果是FIRED, 你接下來幾十年找工非常麻煩. 甚至可能會讓你再也找不到一份工作.絕非危言聳聽.


自己辭職, LAYOFF不影響你以後的就業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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