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以前以為父母有稅號理應放在報稅裏做DEPENDENT,又聽說必須在美國才行,哪個對?

來源: 單身老貓 2013-06-26 08:46:0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51 bytes)

如果老貓記得˙不錯這個問題過去曾經在論壇討論過,老貓的了解是您的父母必須連續當年在美國住滿 183 天 (但是不一定需要與您居住在一起)您才能將他們在報稅時市視為您的 DEPENDENT

詳細的資料請閱讀這個資料

http://www.irs.gov/publications/p501/ar02.html
 

所有跟帖: 

我認識一個人,他成年的孩子有綠卡但一直生活在國內,一年大概來2-3個星期, -cecillia- 給 cecillia 發送悄悄話 (78 bytes) () 06/26/2013 postreply 10:34:59

這個問題很抱歉在不知道許多詳細的情況的前題下,老貓無法給予您一個答覆. ,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6/2013 postreply 14: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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