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的時候,車停在路邊。因為放假,幾天都沒用車。後來去開車的時候,發現車被人撞了。前右燈壞了,前蓋右側拱起。當然不知道誰是肇事者。不過有人寫了個紙條夾在雨刮器那,隻留了個電子郵箱地址。
我們沒找保險公司,因為是單險。找了警察,但沒用。給那個郵箱發了幾封郵件,也沒人回。
車是二手的,很一般的車。去專賣店谘詢,估價2000。後來找了個中國人的小修理店,把前蓋敲平花了300。沒另外噴漆,想自己動手能省點,但因為天氣冷,所以一直拖到現在。
本來這件事自認倒黴了,但前兩天波士頓爆炸案,在網上看見穀歌可以找人。突然想起也許可以試試,於是用他的郵箱在臉書和一個找工作的網站搜索,現在搜到了他的名字,照片,工作單位。
請教一下,這種情況下,我應該怎麽措辭才能讓他願意賠錢,應該賠多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