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證據,這個郵箱的主人留了個電子郵箱的地址給我們。他也許是目擊者,也許是肇事者。
如果是目擊者並且留下了聯係方式,應該是願意我們聯係他的。但我們連續發了好幾封郵件,沒有回應。
如果是肇事者,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他也許後悔了,想著我們隻憑一個郵箱地址應該找不到他,所以不回郵件。
我應該怎麽寫郵件才能讓他承認並且承擔後果?我現在可以找警察嗎?
我沒有證據,這個郵箱的主人留了個電子郵箱的地址給我們。他也許是目擊者,也許是肇事者。
如果是目擊者並且留下了聯係方式,應該是願意我們聯係他的。但我們連續發了好幾封郵件,沒有回應。
如果是肇事者,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他也許後悔了,想著我們隻憑一個郵箱地址應該找不到他,所以不回郵件。
我應該怎麽寫郵件才能讓他承認並且承擔後果?我現在可以找警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