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

(A)原則上免費的法律諮詢在英文中叫做 pro bono,美國律師協會 (ABA)要求每一位單獨職業的律師或是律師事務所在其總工作時間中提撥一定的時間提供社會大眾免費的服務,所以基本上這仍然是一種律師與客戶之間的關係,當然所有的法律規定與責任義務與付費的法律服務是相同的. 這是老貓個人對於"免費的法律諮詢"的一種定義.

(B)同時文學城基本上是仿照一般報刊上的"法律問題信箱"的方式來設立這個論壇,然而一般平麵媒體對於所回答的問題因為與讀者之間沒有互動,也就是說編輯再回答之後一般不會有進一步的跟進,因此報導刊出,雙方責任終止,但是在網路平台,這種情況就不再適用,這就形成了往往有朋友利用網路平台雙方可以動態互動的特性,"摸著石頭過河",借用一問一答之間,一步一步利用專業朋友的知識來解決自己的法律問題,良心說這是沒有什麼錯,因為大家都想省錢,都想別人幫助自己而無需付出,這是人性,無可厚非,所以能利用就利用,然而往往因為時空的局限,在回答問題者的真正資歷無法證實的情況下,很難說所提供的資料一定證確無誤,同時"客戶與律師之間的保密關係"也無法確定能夠確實執行,因此往往有可能會造成許多潛在的問題. 所以不是說沒有可能,提問的朋友日後回來反咬一口,這是為什麼老貓在過去九年擔任版主期間一再想要更正的情況.

老貓的原則是,這個論壇可以給予麵對問題的朋友一個基本如何處理這個問題的概念,所以提問者知道應該如何開始與找何種機構來處理問題,但是在此同時,任何真正的法律問題,最終當事人仍然應該在當地諮詢法律專業,或是聘任律師來處理,所以這個論壇的功能不應該成為替代聘任律師的一種方式,特別是老貓個人時間能力有限,如果不訂定一個處理問題的標準,最終隻有累死了也沒有人會感動.

希望老貓的說明能讓您滿意.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