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在法律上不占任何理由。 這是法治社會,還是明白點好。

本帖於 2013-03-16 18:46:30 時間, 由版主 單身老貓 編輯
回答: 樓主,我要再對你說些話,勸降。cold-eyes2013-03-16 12: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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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點站不住腳了? -cold-eyes- 給 cold-eyes 發送悄悄話 cold-eyes 的博客首頁 (1112 bytes) () 03/16/2013 postreply 14: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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