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規定,自行車屬於vehicle(車輛),應當遵守vehicle的規則。

來源: 戴維德良 2013-02-27 08:36:2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69 bytes)
回答: 交通事故求教facebook2013-02-26 22:05:32

(在美國隻有車輛和行人)之說,沒有國內所謂的機動車非機動車之說。

當事人當時騎自行車,按駕駛車輛對待。在人行道上騎車屬於違法交通法規。

1. 如果當事人事發時在人行道上騎車(包括交叉路口的人行橫道),屬於違反交通法規。

2. 自行車應該在自行車專用道上行駛。如果道路沒有專用自行車道,則應該在車輛道路上行駛,而不能上人行道。

3. 如果事發時當事人在車輛道路上行駛,則應該與車輛道路上行駛且與車輛遵循同等的路權規定。

除非你弟弟當時是推著自行車而不是騎著自行車,那麽他應該按駕駛車輛處理。按照這個邏輯,你可以判斷出你弟弟事發時有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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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補充資料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5260 bytes) () 02/27/2013 postreply 13: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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