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他是為你服務,其實是為賣方服務。他們絕對不會做任何比獲得你的信任更多的事。
你說出了關鍵。那種經紀人除了帶你看房,幫你傳話,沒有任何別的義務。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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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紀人就是經紀人,不存在這種那種。2、你以為經紀人除了看房和傳話,還有啥“義務”?
-稻穗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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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2013 postreply
22: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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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這種“買方”經紀人跟飯店的waitress工作性質有何不同?誰會認為waitress是“買方”的?還羅嗦啥?
-加州老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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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13 postreply
06: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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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waitress扯出來,難道就改變法律了對經紀人的規範要求麽?
-稻穗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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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2013 postreply
09: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