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他是為你服務,其實是為賣方服務。他們絕對不會做任何比獲得你的信任更多的事。
你說出了關鍵。那種經紀人除了帶你看房,幫你傳話,沒有任何別的義務。
所有跟帖:
• 1、經紀人就是經紀人,不存在這種那種。2、你以為經紀人除了看房和傳話,還有啥“義務”? -稻穗兒- ♀ (0 bytes) () 02/18/2013 postreply 22:17:56
• 哈哈,這種“買方”經紀人跟飯店的waitress工作性質有何不同?誰會認為waitress是“買方”的?還羅嗦啥? -加州老李- ♀ (0 bytes) () 02/19/2013 postreply 06:13:12
• 你把waitress扯出來,難道就改變法律了對經紀人的規範要求麽? -稻穗兒- ♀ (0 bytes) () 02/19/2013 postreply 09: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