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就在我們剛剛拿到鑰匙後2個星期。我們收到我們的經紀人的信,說這塊空地是這個度假屋原來房主的。他們現在要賣這塊空地。他們給我們優先購買權。他們要求全現金,no paper交易。我們的經紀人說她從來沒有遇到過有人會隱瞞這種信息的情況。她說為了保護我們的利益,建議我們把地買下來。她說如果蓋一個比較矮的房子應該不會影響湖景。我們感覺十分的氣忿。我們又不是搞建築的。拿個空地要幹嗎?可是我們不買的話很可能別人買去就會很快蓋房子。
如果我們知道房主擁有這塊地,我們就可以知道為什麽這地會空這麽久.也可以推論出他也很有可能要賣這塊地.我們很有可能就不買這個房子了。
我們想通過法律手段,要求賣方經紀人和原房主對我們的損失作出賠償。理由是,他們在交易過程中沒有提供原房主擁有這塊空地,和意圖賣這塊空地的信息(至少他們隱瞞了他們擁有這塊地的信息)。請問我們的勝算有多大?還有應該走什麽樣的法律手段最有效?還有能不能建議一個好的洛杉磯地區的華人地產律師?我們在這裏先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