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份LZ與老婆在家裏爭吵,沒動手,但LZ踢了門和牆,動靜比較大,幾分鍾後都冷靜下來,結束爭吵。鄰居洋妞報警,警察幾分鍾後出現,分開問詢了我們。我們努力解釋沒什麽大問題,也沒動手打。但警察不願相信,加上語言表達可能也會導致誤解。最後,LZ被帶到警局記錄。個把小時後釋放,但受No contact order。後來老婆到State attorney那解釋情況,隨後沒開庭,case dismissed。最近LZ找工作,好不容易得到一個挺不錯的offer,但對方做background check後取消了offer,根本不容LZ做任何解釋。LZ獲得了check report,Criminal history上赫然一條輕罪記錄,雖然也注明了dismissed。LZ不知道如何應對這種處境,繼續找工作,今後還會麵臨這樣的問題。難不成LZ就無法獲得工作了麽?請了解類似情況的XDJM給點應對之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