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1年以 J1 訪問學者身份到UC一個學校, 2002-2007 轉成 full-time F1 student 獲得博士學位。08年的時候,該校的 payroll office 給我發信,要我補交06-07 年FICA (social security taxes),因為他們把我錯誤地歸類為”F1 employee”。 當時我到網上查詢,發現即使在加州生活五年後被當作 resident alien 交稅,隻要我是>50% time的學生,我就不應該交FICA的稅。當時係裏,國際學生辦公室都幫我交涉的這件事,最後payroll office 的領導要我提供全職學生的成績單做證明,她將“reconsider the decision”。 我當時照做了,以為也就沒事了,但是兩年後,payroll office 又給我發來和上次內容一模一樣的信,要我補交FICA稅,我於是把以前所有的通訊內容和證明又給他們發一遍。他們沉默了兩年,現在又給我發相同的通知,並威脅說我不交的話就轉送collection company。我於是又把所有的記錄給他們發一遍,並打電話找到了給我發信的payroll office的人,她說她不知道為什麽,叫我找她的頭(原來的領導已經不在了)。我於是打她頭的電話,電話沒人接, 留言不回。我又給這個頭發信,詳細解釋並附上證明, 但是這個頭從來也不回信,我昨天收到他們掛號發來的3nd notice…
抱歉唐了這麽長,請大夥幫我出出主意怎麽才能讓他們停止騷擾我?如果他們把我轉到Collection company,我該怎麽應付?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