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木地板事情續,同時求教!

回答: 木地板事情續,同時求教!clearmoon2012-11-15 11:22:49

原則上 VA 的法律容許商家收取 restocking fee,as long as 商家事前通知您有這個規定

相關的資料可參考這裡

http://www.hearingloss.org/sites/default/files/docs/Consumer_Protection_Laws.pdf

所以在您的情況,如果商家依據您所同意的型號向廠商訂購您所需要的地板,as long as 送來的東西是您所訂購的型號,不論您是否滿意這個貨品的品質,除非您與對方所簽訂的購買合約中有條款對於貨品的品質有要求,您如果要退貨就必須依據你們雙方所簽訂的合約來執行. 也就是說對方有權依據合約中的規定酌收任何附加的費用. 所以良心說老貓不認為您有任何案件能夠針對這個商家. 除非對方所定的東西不是你們事前同意的型號,那麼這或許有話說,因為出錯在對方,所以基本上如果對方沒有履行雙方買賣契約中的規定,那麼因為對方已經失約在前,那麼您有可能不需要支付您原本同意的附加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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