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老貓,最後回帖,我的意思不是說新聞自由不能因為任何個人喜好而受到限製,而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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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不能淩駕於個人尊嚴之上,而且這是被害者。我始終不明白為什麽受害者(不管是成人或孩子)被淩辱時暴露的有關泄露隱私的照片可以不經受害者同意隨意泄露,覺得這是二次傷害。
不過慶幸的是我今天在搜索相關被辱兒童新聞時,看到有些網站給孩子臉部打了馬賽克,真心希望這些不幸忘卻傷痛早日康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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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抽時間與老貓討論這個問題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361 bytes) () 10/29/2012 postreply 19: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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