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確的告訴您,一旦您已經告知您的公司您的意圖,除非您的公司願意與您談判未來研發成過的利益分配,基本上依據您所提供的資料,您這個項目的研發的任何成果是屬於您目前服務的公司,相對的經由這個研發所產生的任何利潤也是屬於您的公司的. 所以如果您的公司願意授權您研發,甚至於不表示任何意見,您基本上都沒有任何戲可唱. 唯一你能做的是如果在您充分與公司溝通之後,您目前服務的公司對於這個項目仍然沒有興趣參與,您或許可以與您的公司取得一個協議來釐清後續的問題.
您的問題,"在我離開公司之前,如何盡可能的獲得更多的有利於我的ARGUMENTS",良心說,因為根本不知道您做的是什麼? (一個簡單的例子是,您是在既有的產品上改善其功能還是完全創新一個產品,您是依據已經存在的科技來建立一個產品,還是完全創造一個新的生產技術,這一切都決定了您要如何去建立您的論點,沒有這些資料 ,您要老貓告訴您如何去 argue,這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老貓能告訴您的是保持一切與公司溝通的過程都有書麵的資料,日後麵對任何訴訟,您至少有一定的資料來支持您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