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美國離婚怎樣被中國承認
http://news.9ask.cn/hyjt/swhy/swlh/201105/1179350.shtml
外國法院離婚判決如何在中國承認效力?外國法院離婚判決在我國境內的效力問題,我國一般按照主權原則和對等原則處理。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要想在我國境內發生效力,首先應向我國法院申請承認。
一、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主體條件
1、中國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人民法院不應以其未在國內締結婚姻關係而拒絕受理;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在其缺席情況下作出的離婚判決,應同時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該判決的外國法院已合法傳喚其出庭的有關證明文件。
2、外國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如果其離婚的原配偶是中國公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如果其離婚的原配偶是外國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我國法院關於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審查標準
我國法院經審查,認為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不具有下列情形,裁定承認其法律效力:
(一)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
(二)作出判決的外國法院對案件沒有管轄權;
(三)判決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傳喚情況下作出的;
(四)該當事人之間的離婚案件,我國法院正在審理或已作出判決,或者第三國法院對該當事人之間作出的離婚案件判決已為我國法院所承認;
(五)判決違反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或者危害我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三、我國法院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範圍限製
我國法院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範圍僅限於當事人雙方的婚姻關係。外國法院關於中國境內財產的判決在中國境內沒有法律效力,也不能強製執行。中國境內財產的分割,由中國法院判決和執行。
夫妻雙方在中國的財產分割,雙方可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進行析產訴訟,不動產適用於我國的專屬管轄。法院將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確定財產共有人各自應享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