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Touch) - 指的是無損毀性的接觸。
撞(Hit)- 指的是接觸後有損毀
閣下開始時用了個“碰”字,然後又說車速非常慢。最後又說查了查沒看見任何傷。你該不會是時速20哩這麽“慢”倒車撞了別的車子,然後看了自己的車沒事,人又沒傷,就在對方的強列抗議下走了吧?
一般新的車款都經得起時速5哩的碰撞無損毀吧?你當時車速多少啊?
Hit and Run 或是 Leave the Scene 指的是涉及有損壞或受傷的交通意外不顧而去吧? 人家的車子損壞了嗎?
沒有人員受傷或車輛損壞的算不算交通意外?
如果在有人員受傷或車輛損壞時不顧而去,就真的有可能坐牢了。在哪個州應該都是嚴重的控罪喔。老貓知道這類型的控罪會是Traffic Court處理還是Criminal Court處理呢?
如果在沒有損傷的情況下被刑責就好像太誇張了吧。我猜法官也試過在停車場裏開車門時碰到相鄰的車子吧?如果沒有任何scratch的話不知道他們會怎麽處理呢?
如果是合理的輕微碰撞,應該不難說服地檢處取消控罪吧.
不管怎麽樣,你真的要找律師辯護和處理了。
德州殺人狂好像也是用法庭指派的律師哦。信不信的過就難說了。
老貓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