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請教如何讓房客走人(芝加哥)?
大家好!我其實不是房東。我原來和同學合租的兩室,我負責和房東簽的半年lease, 到7月15日到期。他後來有事回亞洲,我們找來現在的房客。可惜我一時馬虎,沒有簽合約,隻是一直跟他說簽到7月15日為止。期間該房客也說他在買房子,所以7月15日會搬出去。
後來因為房子難找,我又有同學要搬過來,所以我就跟房東說續租,並且答應房東的漲租要求。
今天剛剛偶然閑聊中這個房客說他買房出了問題,貸款沒有貸到(他是加拿大華人,沒有美國的信用記錄)。不想搬出。並且說因為我們事先沒有合同,他說他可以住到什麽時候他想走為止(提前兩個月通知我)。同時他也不同意我和房東達成的7月15日開始漲租的要求。
所以現在我的難題:對同學失信,同學從外州搬過來,沒法入住。對房東失信,這人不同意漲租,我必須麵對房東承擔這部分漲價。更要命的是,這個家夥不肯補簽合同,什麽時候走遙遙無期。
大家請幫我想想辦法吧。我應該怎麽辦呢?
謝謝指點,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