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lector也許漫天要價,也許認為是釣著了一條大魚想敲詐一筆,也許計算了請律師寫信的費用,也許成心就不想找他父母地址讓欠款利滾利,這都沒機會去查證.因為當初開戶時孩子未滿18歲是個連名戶口,而且家庭地址都在上麵,他們就沒給那個連名的家長有過任何還錢的機會.我不想評價這個收債公司這樣做是否合理,隻想說,從一圓錢到400圓是個事實.最後也是父母去查信用度時才偶然發現有400多圓的欠債沒還.於是主動去詢問,得到的就是這樣一封律師信.你要是有現成的例子,你可以告訴樓主,他嶽母幾萬圓的欠款3年後大概多少錢才是合理,讓他心裏也好有個準備,這也算是給他個安慰吧.
沒有想爭論法律上是否對錯. 隻是我親眼看了信才回了一句.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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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傳遞的信息是:賬目有可能變成400倍。這個信息是錯誤的!
-henxiaoloul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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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2012 postreply
20: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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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說具體的了.否則我朋友要和我絕交了.我本來就是反對樓主欠款的,
-紅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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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2012 postreply
22: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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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算在裏麵還有400倍?你的數學有問題哦.
-x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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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2012 postreply
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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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者無畏
-Henxiaoloul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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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2012 postreply
12: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