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關於一房產方麵地主和租戶之間的官司(比如押金的歸還等糾紛),是否這個官司一定會在房產所在地當地的法院受理?我之前的一個租戶自己偷摸養了10多條狗,走了後我房子味道嚴重。我必須換了地毯。還有其他的損失。他們已經搬到外州了,他們想要回押金。我當然不想給(押金根本不夠收拾他留下的MESS)。那麽,如果他要打官司告我,是否必須要在我本地的法院而非他居住地的法院?
另外,鄰居也想告他們,因為他們的狗攻擊了鄰居的狗,但他們不賠。那麽,我就有點不明白了,如果鄰居告他們,他們已經搬走了,這種情況下法院如何審理這個案子?
先謝了!
問一個司法管轄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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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問一個司法管轄權的問題 -單身老貓- ♂ (811 bytes) () 04/30/2012 postreply 08: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