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有道理了!說的真好!但老貓建議是fire還隻是layoff呢?

如果隻是解雇,他會去申請失業救濟,那麽樓主(也就是業主)以後要增加納稅額,增加很多經濟上的負擔。好像不值得。

但如果開除,使他不能申請失業救濟,那會不會有一點“逼到牆角”的意思呢?

請問老貓認為怎麽做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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