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德州,幾個月前生了孩子,星期一去公司辭職,被告知原定於4月15號發的獎金將被取消,並且由於在公司上班不滿2年,原來找工作時候公司付給獵頭的2萬塊也要朋友賠償。朋友說她跟公司的協議上寫的是返還recruiting expenses,並沒有具體列出包括哪些費用,她以為隻是當時搬家的一些費用和部分sign on bonus,沒想到連獵頭的費用也要賠。朋友並沒有找工作,隻是想辭了職把事了了,早知如此請長假也是可以的。公司說不付就要送collection。請問版主和各位大俠這種情況有沒有什麽辦法可以免掉賠償,如果送collection不付除了7年之內損壞信用還會有什麽後果,多謝了!
辭職後的賠償問題,請教版主和各位大俠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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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嗬,老貓肯定說你朋友為啥自己不來問,要你問?
-稻穗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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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2012 postreply
08: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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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辭職後的賠償問題,請教版主和各位大俠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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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2012 postreply
09: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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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us 肯定是沒了。一般返還的費用根據工作時間足月遞減的。具體包括哪些,看合同和合同解釋權。
-胡夢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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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2012 postreply
10: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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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我會轉告我朋友
-Anna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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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2012 postreply
16: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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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我會轉告我朋友
-Anna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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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2012 postreply
16: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