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 緊急請教各位有經驗的朋友。
一個多月前,有一對夫妻,自稱是從埃及剛到美國,但我看到他們有車,有iphone手機 (不知道其他財產情況)。男的好像是f1簽證,女的身份不詳。與我簽了6個月的租房合同。押金交足後,於11月1日搬入。本該在搬進去的時候,按合同將11月的房租同時交齊,但他們一直推托說剛來美國要買很多東西,能不能緩到小個月。我當時出於同情心,同意他們先交一半,另一半說好下個月補齊。但明天(12月1日)快到了,今天他們居然說,因為給男的辦簽證,用去了很多錢,自己又沒有工作,所以房租要無限期地欠著。我嚴正拒絕,但他們堅持說,他們欠房租不是有意的,女的說是懷孕了,而是沒有錢,而且根據法律,我不能趕他們走。但是,非常可氣的是,我知道他們最近剛剛買了很多新家居和各種用品,還在感恩節的時候,shopping了很多東西。
請教各位有經驗的朋友,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討回房租,或者是去告他們,把他們趕走。難道美國法律真的是保護無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