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隻是問,有沒有象保護 各種戀 一樣的法律 用來保護各種信仰。

正因為 ----“信仰是自己內在的修為, ”我才質疑,小學老師將自己的修為灌輸給6,7歲的孩子是否合適。

到底是我多事,還是老師越線,我拿不定主意,才上來請教老貓。

如果 法律上有明確的條文,就沒有爭議。舒不舒服,都得服從這個國家的法規。

我隻是問,有沒有象保護 各種戀一樣的法律 用來保護各種信仰。

而不是 “以自己內在的修為,”在小學課堂上宣講。

中學 設宗教選修課,而不是必修。美國也禁止在公校的禱告,這也是給各種信仰(包括無神論者)以自由。(是進步還是倒退,非本壇討論範疇)

美國的確是個 言論自由 的國家。但如何解釋 :

加州的SB48號法案規定,從幼稚園到高中十二年班的公立學校,都要將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行為加入到社會科課程,並介紹這些人對社會的重要性和貢獻,而且不準對他們有負麵的講述。在這一法案,教師和教科書都不能表達反對意見。

我隻是問,這個自由的界線是什麽?在何時何地有自由?有沒有相關法案可借鑒?

 

愛人如己。對於成人,我正在學習包容,寬容 各年齡段的人,努力去理解大家做出來的事。

但對於6,7歲孩子,我不認為要求他來 包容,寬容 成年人 具合理性。

一個小孩子與一成年老師不是在一平台上。講台是給老師以 展現 包容與智慧.的機會,

而不是要求一個孩子 "海納百川,有容則園"的場所。

 

而我,也正是出於愛,才在這裏谘詢。如果有“在課堂不說有關信仰”的規定。我會向教長反應。

甚至是向教育局投訴。好象我是害了一個老師。但我好救了很多想“暢所欲言”的教師們,不再犯同樣的錯誤(如果真是錯誤)。更是為了保護更多的孩子的信仰自由。

上周,有個朋友說她很糾結。她的房東+朋友 是個單身媽媽。那個媽媽每天都打她6歲的女兒,甚至有幾次讓她用涼水洗澡,做體罰。孩子瑟瑟發抖。朋友勸說,沒用。

朋友很為難。1.她怕打911,給她的朋友找麻煩。2.給她自己找麻煩。3,孩子確實可憐。

我問她,“哪個人最需要保護,是你,你朋友,還是孩子?是成年人還是孩子?”

最後,我給她找出兒童局的舉報電話。可以匿名舉報,隻說出孩子的學校,兒童局自然是去學校調查。

你的朋友也會以為是老師舉報的。


30多年前,中國批林批孔。現在孔子像居然都在天安門立了幾天。

在中國,學校是規定不準講宗教,連孩子的作文都不能涉及。也行,零分。

不講宗教,哪種都不講---公平。但從小就被教育無神論。

這就是老貓所說的,一種信仰的專政,一種思維的狹隘。

美國有愛國教育,但沒有愛 某一政黨 的教育。

對於有沒有神 ,是不是真神。每個人完全可以有自己的觀點。

我隻是質疑一個小學老師在他的工作中進行闡述。

如果是“自己內在的修為”,可以在FREE TIME ,自己出書,或其他場合,甚至是教會去理論。

我當初 就是什麽都不信,從調頭就走,爭辯開始的。

就象對待同性戀。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在法案規定出台前,老師在學校講同性戀的合理性,家長不幹。

       在出台後,教師和教科書都不能表達反對意見。違法。

法是最大的。生活在這個國家,我首先遵守,尊重的是這個國家的法律。

而不是我個人的感受。

所以,我先上來谘詢。(同時也希望他人 遵守。)

我能在這裏發言,跟成年人探討,提出我的質疑,也是 言論自由 的表現。

謝謝。

看來,加州真是一個探討和實現 自由 的地方。

加州的同學,起來,需要您這一票,抵製大麻合法化!

加州目前包括多名聯邦議員、地方市長、警察局長、法官,以及像ACLU(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一類的組織,都在極力推動大麻合法化,他們準備將19號法案(Proposition 19)提交今年11月份的全民公決。基於這一法案,成年人可以為消費目的種植、購買、持有或吸食少量大麻,獲得執照的商戶也可在限量以內出售大麻,或者開設專供吸食大麻的消遣場所,不過政府將對大麻征收相當稅額。如果下個月公投通過,加州就將開美國曆史之先河,成為第一個全麵認可大麻的地區。

19號法案的提倡,主要原因是跟錢有關。因為,加州政府目前赤字高達創紀錄的200億美元。19號法案看起來蠻合理的,可以幫助政府度過難關。

可是,一旦大麻合法化,教壇的加州同學們,您知道您的危險麽?將有許多吸食過大麻的人可以在路上東倒西歪地開車,然後,您隨時有被他們撞傷、喪命的可能。

加州的同學,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珍惜您手上的一票,11月份公投時,please say NO to Proposition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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