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鄰居郵件,說我雇的contractor拒絕給他賠償(我知道可能是contractor拒絕承認是他所為,因為沒有證據。另外從開車的角度難解釋為什麽我雇的contractor耍要到斜對麵鄰居家倒車)。鄰居要求我付250元清理費,並說我答應過他如果contractor不賠,我就給他們賠償。我根本就沒說過這話。請問這種情況下我應不應該給他賠償?
我的第二個問題是,即使真的是我雇時contractor把鄰居的車道磚麵留下油汙,我有義務來賠償嗎?
現在我更觀注的是是非問題,而不是250加元。他幾次咄咄逼人地給我發電郵,而且撒謊說我答應給他賠償,讓我心裏很不舒服。
謝謝諸位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