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已經功成名就,當時國內的單位已經按照當時的有關規定處理過(我知道的是除名了)。其實他們在選擇那條路的時候就知道會有那樣的結果,現在看見國內經濟好也想分點好處,過分了吧
我知道好幾個上世紀出國的人都是借出國進修或開會的名義逾期不歸的,這些人現在不少
所有跟帖:
• 逾期不歸的早都處理過了 -ahhhh- ♂ (123 bytes) () 08/27/2011 postreply 22:08:05
• 俺看貼不認真,道歉道歉。不過俺身邊有幾位華人的父母在國內退休後來美和孩子一起住, -youdianer- ♀ (99 bytes) () 08/28/2011 postreply 10: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