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OH。租住現住房(好學區)四年有餘。兩年前主臥室ceiling靠外牆的角落開始長黴菌,從此一發不可收。每次因此找apartment 的manager,他也能拿bleachingsolution來盆。後來冬天和春天來臨的時候,因為黴菌實在是長得太快了,整個臥室的牆都有被覆蓋的趨勢,所以我就很少麻煩manager而改成自己BLEACH了。近一年來,臥室的牆painting開始往下掉,同時兩個洗手間暖氣口的鐵網也鏽跡斑斑,其中一個馬桶的坐墊開始裂開,於是我要求換房,卻被告知無房可換。今年六月份,樓上的鄰居告訴我們她們要搬走,我再次要求換房,manager 答應了,說他需要整理整理。我告訴他整理好後可否讓我先進去看看,他也一口答應了。兩星期前,我問他什麽時候能整理好,他還說不知道。可就在這剛過去的周末,另外一家人搬了進來。我丈夫和我都非常生氣,認為manager太缺乏誠信和太不professional樂。因此我寫信向Board of Health和Department of housing Authority complain. 現在的問題時,我丈夫想立刻搬走,又擔心credit會受影響。我也想立刻搬走,但是覺得被欺負的實在太過分。因為黴菌的存在和bleaching黴菌,我們也蒙受了一些損失(我丈夫都不知道的),例如我的兩件名牌皮衣,兩個couch包,至少三幅床上用品以及很多其他衣物等等都被毀了。女兒的皮膚也一直長濕疹,丈夫也一進家門就開始噴嚏連天。煩惱氣憤之餘,想請教法壇高手以下問題:
1)如果我們立刻搬走,會不會影響我們的credit(合約要到明年四月份到期);
2)有朋友向我們出主意,從下個月起如果所有問題沒有被解決,就不交房租,這可不可行?
3)Board of Health & Depatment of Housing arthority 僅有的我們可以尋求幫助的機構,他們會解決此類問題嗎?需時多久?
4)我們能拿回賠償嗎?需要找律師來理論賠償的問題嗎?賠償所得夠不夠付律師費?
希望各位過路的大俠不吝賜教,先行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