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叩謝幫讀及回複。也沒想到自己也有了要請律師的念頭
公司自雇傭我之後給買了個Aetna PPO的保險。給公司幹了一年之後我做了個小手術,當時因為護士說不必住醫院,而且住院費用高,所以我忍著疼回家了。結果等所有bill一下來,一共有一萬多,保險公司總共隻給交了2000刀。找這個保險公司理論,回答說是outpatient政策一年就這麽多,你隻有住院才給報你那費用。我又聯係了醫院,醫院說這是胡扯,因為一般保險公司拒付的理由是你住院了,才不給你報。再找保險公司理論就連電話也不接了,後來appeal又回說過了180天了,不接受了。結果現在一直自己在付著費用。想問問懂行的,這錢能要回來嗎,找律師打官司能贏嗎?真是鬱悶,這種保險買了和沒買有區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