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hhhh上來就評價LZ檔次低,可知自己憑借的你們那個地方的規矩?你問過LZ那裏的規矩是什麽?要照我們這裏的規矩,還就是房東非法進入了,而且擅自拿了別人的東西,是犯法的。房東是可以進來,但是必須要打招呼,要維修什麽都得書麵通知。按合同租客一天還有居住權,房東就不可以擅自進入。未經許可丟的那怕是垃圾,也是犯法,至於他是不是付錢請人打掃,又有什麽關係?
我們這裏交鑰匙就是最後一晚離開的時候將房門鎖上,鑰匙留在房子裏,或者Office門口有Drop鑰匙的地方。至於最後是不是要打掃房間,那就看租客想不想拿回Deposit了。在北加,我住的一家我請了人來打掃,最後Deposit全部拿回,是Manager郵寄支票到新住址的。在南加的那一家Apartment,離開的時候Manager實話告訴我,別費勁了,你打掃得再幹淨我們也會扣錢的。所以我們完全沒有打掃(但是沒有留垃圾),最後退回30% 的Deposit。而且租房合同不一定從每月第一日開始,從LZ的帖子裏不知道有人怎麽看出來人家房東1號要租給別人了?
所以地方不一樣,不要隨便把自己的論點冠於別人身上,而且說話還那麽難聽,從某些帖子可看不出什麽“與人方便”的氣度來。怪不得LZ要發飆。
這社會,惡房東,惡房客,什麽都有,還是不要一概而論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