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比較要好的兄弟,離婚多年,一年前聯係到了在中國的高中女同學,兩人墜入愛河決定相伴終身。最近他們開始打算婚後一起住在美國。
我這個兄弟來美多年,早已入籍。關於未婚妻如何辦身份的問題我也幫他在uscis.gov上查過了,也不是難事,未來的養子(step child)的問題網站上也寫得很清楚,似乎也沒什麽難。前兩天他未婚妻說聽說兒子需要生父同意才能移民。剛才我幫他查了好久的資料也沒查到這種說法,難道是訛傳?
如果是真的那就慘了,因為他未婚妻前一次婚姻是場徹頭徹尾的杯具,她的前夫動不動就打她,把她打得遍體鱗傷甚至骨折兩次,腦震蕩一次。中國在這方麵的法律不夠健全,而他們的婚姻是被法院判止,而非真正傳統的離婚。長話短說,也就是前夫雖然自兒子滿周歲後就沒來看過,每個月也隻給一點點撫養費,但他那樣的人還是不會準許兒子移民的。
我也不指望各位精通這方麵法律的細節,隻是請正好了解的朋友回複一下。畢竟我在uscis.gov上查了半天也沒查到這方麵的信息。
謝謝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