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老公是故意的吧

朋友,十年來夫妻分賬。妻年薪約$5萬,每月拿出全部收入支付全家醫療保險,自己和孩子的各項費用等。

 

夫年薪是妻的3-4倍。負擔房子的有關開銷,房貸($2k/) 和水電等。這些自稱用去他收入的大約50%。其餘的夫以自己名義存起來。夫不斷抱怨妻收入太少,夫的借口是男女平等以及美國的AA製。還他小時窮怕了,沒積蓄心裏不踏實。

 

什麽是正常的分攤比例?妻該怎麽做?想離婚,該怎麽做?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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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還能忍10年,服了她了 -splash~- 給 splash~ 發送悄悄話 (122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18:28:03

男的脾氣還行,人也勤快。就是小氣摳門。女的 -1800866- 給 1800866 發送悄悄話 1800866 的博客首頁 (59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18:49:50

在community property的州,寫誰的名字都無所謂,照分一半 -商場新手- 給 商場新手 發送悄悄話 商場新手 的博客首頁 (43 bytes) () 03/25/2011 postreply 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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