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您的案件已經在 westlaw 的資料庫之中,所以有案號,老貓可以看到最後的判決主文. 然而老貓沒有時間與機會去查其他的文件. 所以很抱歉,老貓沒有看到您的回應.
(B)由於您根本沒有提供任何背景資料,所以老貓隻能從原始的判決主文去分析這個案件,不論您同意與否,這是正式的法律文件,在不與您相識同時沒有參與您這個案件的情況下重要的是老貓沒有任何可以參考的資料,老貓隻能"主觀的"相信判決主文之中所提供的資料. (其實您"主觀"的論點也不比老貓少,樓上已經有朋友勸過您了,老貓就不多說了)
(C)依據您所提供的資料,您應該是是80年改革開放之後先出來的學生,所以您的工作能力應該是沒有問題,然而如果您自認您在溝通上沒有問題,為什麼您的公司與處理您案件的法官會提出相同的見解? 您可以說這是您的公司在找您的麻煩,但是處理這個案件的法官應該不認識您,對不對? 為什麼他會提出這個問題? 同時口語溝通包括了您使用的文字與口音,您確定您的發音一定沒有問題? (相信老貓,老貓為了這個問題,花了兩年專門找私人家教協助老貓正音,所以老貓不是找您的麻煩,老貓是希望您能考慮是否對方所提的問題是真正存在的?) 同時老貓在前文中說過, VISA 做得絕的是他們另外找了一個中國人來取代您的工作,所以如果"批評您語言不行"是一種種族歧視.那麼為什麼另外一位中國朋友就可以做得下來,難道他的英文真的比您好嗎? 良心說,有很大的可能,VISA 這麼做就是算定了您要是不服,就算是用種族牌,對方依然有話可說,所以 VISA 這手棋封死了您這個種族岐視的論點. 您無話可說.
良心說,這個案件到目前這個階段,您應該了解,問題不在於對方是否有歧視您,問題在於這個公司中您得罪了不應該得罪的個人或是群體,所以人家就是要您走,這就如同文革中的情況,黨說你是反革命,您說出了大天,您還是反革命,所以這種情況,如果是政府單位或是學述機構,您還有話說,這種私人公司,任何事情的處理程序與處理方式都應該事先諮詢過律師,因此您這個官司就算是有理也根本打不下去,您是可以提出訴訟,但是您自己也看到了,最後您還是沒有一個案件,因為人家早把您可以用的路都封死了,您沒有好的理由,法官就算同情您也不知要如何去處理.
老貓在一開始就說過,這個問題老貓不站邊,同時老貓並不同意 VISA 的做法,然而您來求助,老貓實話實說,如果您幾年前來求助,老貓的建議是同樣的,拿了錢走人,公司那麼多,這家不行,換個地方再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