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間500強企業的北美總部工作,現在是工作簽證,還在辦綠卡。最近我在和一個印度裔的美國人競爭一個公司內部的主管位置,從專業資曆能力各方麵我都強過他,而且這個職位和我現在的工作的領域非常接近,但最後還是輸給了他。我的老板和HR的人和我深談過我的失利,他們也都認為我在各方麵都強過他(不是安慰),但是這個主管負責亞洲地區的事務,所以要求很頻繁的出國公幹。我現在的status在再次入境美國的時候需要重新簽證,有一定的風險,而且沒有辦法立即拿到簽證(簽證預約或等簽證郵寄),特別是中國護照無法直接進入亞洲的一些國家,也需要簽證。太多不確定因素,所以公司認為雖然我比他優秀,但是他比我更合適這個位置。歸根到底就是和我的中國國籍有關,如果我持的是香港或台灣的護照就沒問題(當然他們沒有說的這麽露骨)。請問這件事到底算不算職場不公正待遇或是國籍歧視?
我倒不是想和公司打官司,其實我老板待我不錯,其實就是不甘心,心理不平衡。想自己心裏搞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