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你一個真實的例子:
朋友遠房親戚的女兒來美讀書,他們作為監護人在所有的文件上簽了字。作為回報,親戚保證幫他們投資中國股票(朋友是股盲)。講好了年回報率16% 多了是朋友的少了親戚補,雙方列下了字據,於是錢電匯去了中國,女兒來了美國。現在女孩過了18歲,不需要監護人了,他們想拿回他們的投資,可是親戚這個月推下個月,今年推明年的,最後幹脆不理他們了。他們請了深圳的律師打官司,律師今天要這個費明天要那個費,最後告訴他們親戚名下沒多少財產,並沒有想象般的富裕,他們決定繼續打官司,誓要把親戚告倒反正錢也不指望拿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