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在沒有修改雙方有關 child support 的相關協議之前,不論如何你們需要依據協議中的金額來支付,如果實在有困難,一是儘速與對方協商處理的方式,二是要求原法院依據你們實際的經濟狀況修改相關的要求的數字,除此之外你們沒有第三條路,任何離婚協議基本上都是一個合約,在沒有經過適當的程序修正之前,你們無權不去執行其中相關的內容,至於醫療保險,老貓不相信您與您的先生都沒有保險,原則上一是如果您現在的保險 cover您與您的先生,那麼您需查詢你的保險是否可以將其包括在其中或是你需要完成收養的程序,然後將這個孩子納入你的保險之下,當然你們也可以考慮另外單獨為這個孩子購買保險,重要的是,你總不能說因為這不是你的孩子,所以就任其自生自滅對不對. (特別是您先生的原配依據您的說法應該已經是自顧不轄,您希望 "申請更改保險責任人"可能真的不太合於現實的情況,同時因為這是您先生的孩子,事實上應該由您的先生決定如何處理而不是您應該過問或是幹預的)當然如果他已經年滿十八,或許他自己需要找工作或是從軍來支付他個人的保險與生活所需,然而無論如何,在目前依據您所說的情況,你們就此撒手不管絕對不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回複:謝謝老貓回複,還有不明,請繼續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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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貓,請站在中立的立場上再看
-wi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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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2011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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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老貓,請站在中立的立場上再看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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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ever is the guardian can apply Medicaid for the child if they
-Kamio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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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2011 postreply
10:5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