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您先讀一下這個資料,所以良心說您真的不需要這樣小題大作.(您不需要負擔這個人的一切行為,隻是如果對方需要用到政府的社會福利或是社會救繼時您需要負擔部份的責任,(主要擔保人,她的父親,需要負擔主要的責任)
http://www.immihelp.com/affidavit-of-support/sponsor-responsibilities-obligations.html
當然您是可以做一個 postnuptial agreements 來釐清日後的責任,這是您的選擇. 不過老貓會建議您讀一下這個資料,同時如果一定要做,就找律師做一個真正有效的文件. (仔細讀一下這個資料,你會了解真正能讓這個文件完全沒有問題的門崁是相當高的,同時各州的法律有相當的不同的做法....)
http://marriage.about.com/od/agreements/a/postnuptial.htm
然而如果您不介意,容老貓會建議您,不要這麼意氣用事,這是您的妻子,不論她做了什麼,您做為先生可以生氣,可以不同意,可以冷戰,(不能熱戰..)但是最終真的是您的責任去包容與原諒,有些事不需要做得這麼絕. (否則日後你們離婚時,你的妻子不會輕鬆讓您過關的,不讓您脫三層皮才怪... :-)
快過年了,不要鬧出事...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