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老婆背著我為她在國內的親屬做了親屬移民綠卡擔保書(I-864),並在上麵作為joint sponsor簽了字(她父親作為主申請人稅表單獨收入不夠,綠卡目前還沒有被批準,仍然在等待排期)我和老婆去年結的婚,今年準備第一次共同報稅。請問,如果她的親屬獲得綠卡後赴美發生任何的經濟或法律糾紛,我是否會承擔連帶的擔保義務(我沒有在I-864上簽字)。我始終不同意她為不熟悉的人作擔保,可是她還是背著我去簽了字,我和我的父母都非常生氣。不知道是否可以和老婆簽一個協議注明我將不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可以,是否我來起草,夫妻兩個人簽字就具備法律效應? 還是說需要有第三方的介入,比如做公證或請律師?感謝您的幫助,並祝春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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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請各位老師幫忙解答 -單身老貓- ♂ (1139 bytes) () 02/02/2011 postreply 10:52:34
• 回複:回複:請各位老師幫忙解答 -wan456- ♂ (248 bytes) () 02/02/2011 postreply 11:33:52
• 回複:回複:回複:請各位老師幫忙解答 -單身老貓- ♂ (55 bytes) () 02/02/2011 postreply 12:33:00
• 回複:請各位老師幫忙解答 -susheenair- ♂ (514 bytes) () 02/03/2011 postreply 05:14:52
• 這確實是個問題,處理不好會傷了夫妻之間的信任。她確實不該背著你簽字 -小豬丫頭的媽- ♀ (17 bytes) () 02/03/2011 postreply 08: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