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們呢?
因為,婚前協議是為離婚用的,
既然是為離婚用的,當然就是100%合理!
中國女人最容易被人騙,
以為西方人都夫妻各花個的錢,
其實,根本不是那麽回事。
凡是要簽婚前協議的人,
都是打算:先找個廉價性夥伴再說
(這類事高收入的中國女性和找不到本族人的西人男最熱衷)
建議你對這個未婚夫簽個婚前性協議(發自內心的):
任何時候,如果二人均有意性交,二人共享魚水之歡,
任何時候,如果隻一方有意性交,服務方的1,000美元,
非常公平合理,為什麽他的錢不是你的錢,
而你不論需要不需要都必須和他性交呢?
為什麽自己把自己貶值到妓女不如的地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