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
我一直覺得委屈,就是不知道哪裏不對,感謝你的建議。
我是公民,不需要男友辦什麽身份。在中國大陸曆練了這麽多年,深知進退有度。除了因為剛到美國不到4年,英文不夠謀生之外,自認為從長相到內在也是頗為不錯的。
男友10多年前買的房子,可能再有3,4年就還完了。當然他還有一些存款和401K,股票什麽的,不簽協議是不太可能的,我也很珍惜這段感情,但是按照他定的,我實在是太痛苦了,掙紮了很久了,感情上實在是接受不了。
我在北京上海也有兩處房產,當然也有些存款什麽的,我從來都認為既然結婚,就混在一起,認賭服輸嘛。
請您幫人幫到底,能不能給我個建議,出個方案給我男友。謝謝了。這件事是長到這麽大,對我最大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