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我今年39歲,是中部一所公立大學做faculty. 老公比我大一歲,是我青梅竹馬的高中同學,相戀20年,已結婚15年。老公不喜歡我這兒的大學城,自6年前我們畢業(我博士,他碩士)就一直在外地工作。因工作性質,換過不少個大城市,偶爾在家賦閑幾個月。他不在家的時候,我一人將女兒從1歲半帶到今年7歲,今年拿到tenure.綠卡也由我這兒辦好。老公對我和孩子都不錯,平均1月回來一次,每次都主動把我幹不了的重活盡量做了。老公三年前出過軌,在從那個城市搬回家的時候,偶爾被我發現。個中痛苦自不細說。我選擇了原諒,把這件事放下了。沒有多跟他計較。
困境:正在我有多一點時間來安排家庭生活是,收到小三的信,這才知道老公已經又出軌,已和她在一起1年多了。但現在老公悔改,和她斷了。 她不忿,給我寫了信,內容露骨,也顛三倒四,我還不至於全信,但老公出軌的事實鐵定,就在我焦頭爛額守著女兒準備我的tenure的時候。該女已43歲,離異帶一個孩子,工作不詳但估計不是太好,可能不想失去我的老公吧。這個消息對我來說如雷轟頂,我付出了我的全心全意,半點也沒想到會如此。這兩個星期我如同行屍走肉,教書,課題都幾近停頓。幸好是期末考試時間,不是太忙。
離,還是不離,這兩個星期我夜不成寐,就在眼淚中泡著。我實在放不下這20年的感情。每每想到過去的美好生活,我們共同的老家,共同的老師同學,共同經曆的溝溝坎坎,我們可愛的女兒,以及女兒手工課上最常出現的”爸爸,媽媽,和我“的繪畫和她make up的全家在一起的作文,我就嚎啕大哭。。。。。不離,這段破碎的感情,第二次的背叛,讓我如何再放得下!
可行性solution: 老公應該還愛著我和孩子。如果我不離的話,能不能和他前一個婚內協議?比如說,我會忘掉這兩次,全心對老公好。但如果他再次出軌,就淨身出戶,把所有的家底都留給女兒。這樣就沒有小四,小五去想他了吧。我的愛真是卑微。。。。。其實我的工資和他相差不是特別多,目前他的保險,退休都由我的工資頂著。隻是不願意第三次經曆這種撕心裂肺的痛苦。
請教各位,這中婚內的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可行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