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樓上的說法有異議,個人覺得保護自己是有必要的,我想你是沒有看清樓主的帖子。對於簽署婚前協議牽扯到婚後財產的更是聞所未聞(大明星除外)。
看來樓上這位同樓主老公一樣,一定也受過前度的苦,否則哪來的這麽多共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