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保護自己的方法就是自立自強!

來源: 2010-12-11 19:12:2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對樓上的說法有異議,個人覺得保護自己是有必要的,我想你是沒有看清樓主的帖子。對於簽署婚前協議牽扯到婚後財產的更是聞所未聞(大明星除外)。

 看來樓上這位同樓主老公一樣,一定也受過前度的苦,否則哪來的這麽多共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