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問我為什麽不立即谘詢律師?其實,

這也是我事後反複問自己的。再看他的得意,讓我感到非常不爽。老貓和其他網友提出為幾百元這樣做值不值,我主要倒不是為錢,我是很不爽。

綜合老貓和網友的意見,我現在認為,告他威脅缺乏證據;他也有權要求簽署一個“租房協議”。

但是,我想argue的是,這個協議他並不準備執行(簽協議當天斷水斷電,幾分鍾後closing,他的房產稅交至前一天止),並且不能被執行(closing後他就不是房主了,無權收房租)。由於協議無法提供規定給我們租房服務,因此他沒有理由拿錢獲利。

請老貓和各網友看看,如果我在法庭上這樣argue,有道理嗎?

多多感謝!

所有跟帖: 

你需要考慮的是如果對方真正大陣仗找律師,如果你輸了,對方是否會要求您支付所有訴訟費用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319 bytes) () 12/09/2010 postreply 18:50:33

老貓邏輯嚴密,提出的想定 -KR99- 給 KR99 發送悄悄話 (367 bytes) () 12/09/2010 postreply 19:44:33

很抱歉,隻要對方在你們原先約定的最後期限之前交屋,對方就沒有錯.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9/2010 postreply 20:23:03

多謝老貓版主回複! -KR99- 給 KR99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10/2010 postreply 17: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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