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可以以你拒絕加班為理由開除你。美國沒有法律規定(exempt employee)每周40小時。我仔細研究過。而大多數國家(包括中國)都有每周工作時間。
在美國(某些州):隻有少數特殊行業,雇主不能強迫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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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跟澳大利亞不一樣.我們這裏如果雇主總要求加班,
-UR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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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2010 postreply
13:14:05